男孩显然察觉了她的目光,翻书的动作渐渐有些不自然起来,却并不回看慕浅。
慕浅笑着朝霍祁然挥了挥手,霍祁然却迅速低下头,重重在自己面前的纸上画了几笔。
直至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慕浅才回过神来。一转头,她看见霍祁然衣着整齐地站在门口,安静地看着她。
昨天我在和平里买了一些梨和长得很奇怪的小芒果,那梨贵到我买的时候都要考虑考虑,但我还是毅然买了不少。回家一吃,果然好吃,明天还要去买。 -
老夏目送此人打车离去后,骑上车很兴奋地邀请我坐上来回学校兜风去。我忙说:别,我还是打车回去吧。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这是什么样的一个屁啊。我为中国人能放出这样的屁觉得很丢脸。关键是在场的所有人居然都觉得很有道理。可能他们已经麻木了,或者全是一帮搞英语的,不过我宁可相信人们已经麻木了或者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从小学习也没有想过为什么。不信你到现在的学校里去把这句话说出来,我想没有人会觉得有什么异议。
关键是,如果这当做是记忆力的一种训练的话倒也罢了,但是这往往被套上各种理由。这样的背诵其实对于语文或者写作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想无论如何,我上文很多话都比课本中要求背诵的几乎用800个汉字来形容一棵树的段落精彩,但纵然那样的精彩,我作为作者本人都完全不能背下来。所以可以想象当时的学生要有多么痛苦。
我要说明的是,在学校这个只有精神压力和自称精神独立的地方生活其实是没有什么压力的,我有时候也会感叹自己学生的生涯太短,但感叹归感叹,我是绝不会回学校当学生的,比如高官富贾有时偶然感叹乞丐真好,自由自在自食其力,但上天给他一个当乞丐的机会他绝对不会真的选择当乞丐一样。 -
我不太想讲中国的英语太注重语法什么的老套东西,但是中国在这方面实在是太保守了,就像中文里,我要买一台电视机,买一台电视机我要,我买一台电视机要,我要买电视机一台,电视机我要买一台,表达都是一样的意思,只要不是一台电视机要买我,上面都是没有错的。可是偏偏有人要分出一个对错来。要说出英语学习有什么问题来我想我没有太多的资格,但是至少我可以怀疑如此重视英语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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